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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究竟应该如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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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上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之举,拉开了央企深层次改革的大幕。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的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透露,去年底已形成一份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但内部认为过于笼统,目前正在修订,待多部门征求意见及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方能发布,希望越快越好。员工持股改革方案作为指导意见的配套方案随后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资委正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先试点再逐步推进。中石化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意义深远。在此之后,哪些行业将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领域?
季晓南认为,民企此前一直想进而不能进的垄断行业,一旦向民资放开,将迸发极大活力,“继石油之后,未来电力、通信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指日可待。”
而全国工商联一份提案的建议与季晓南的观点不谋而合。《关于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资本进入领域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案》,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国有资本相对集中的领域,尽快向民营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使之与国有资本合资合作,拓展民营资本发展空间。二是鼓励民营资本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或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明确该类基金应享受的政策优惠。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民间投资新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清理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的法规政策,清理整合设计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等。
“目前国企改革的重要问题就是垄断企业改革,需要转换机制,而现在很多上市公司还未完成机制转变。”全国政协常委、工信部原部长李毅中透露,“据我所知,关于国资在哪些企业要绝对控股、哪些相对控股、哪些保持参股地位甚至退出,国资委正在针对不同类型研究如何分类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国资委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具体的员工持股比例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目前已有广东、云南、湖南等多地开始推动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进一步释放国企活力。
季晓南在专访中进一步透露:“员工持股改革方案作为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的配套方案,将紧随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出台。2013年12月,已经完成了一份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但是内部认为这份意见过于笼统,需要继续修订,形成更加详细的方案。国企改革指导意见需要经过多部门征求意见,最终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方能发布,我们只能说希望越快越好。”
在国企改革的热门话题中,除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另一焦点是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此前,国资委作为政府机构管理国有企业,总让人有政企不分的担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即在国资委和央企之间增加一个管理层级,讲究经济效益最大化,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另外,还要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国企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
黄淑和透露,国资委正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推进这项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将来国有企业必须走市场化,必须走国际化,否则没有出路。
“民企和国企的合作应该是两个需求,第一,最根本的是机制需求,由几个战略投资者,进行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再把适应市场竞争的机制做好,这是机制上的需求。第二是资金上的需求。比如说,降低国有股权,吸引民营资本或外资资本进来,这样的话,有些负债率就可以得到降低。此外,这些资本也形成了一种优势,这种优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黄淑和表示。
针对大型国企要走混合所有制的道路,如何破题?黄淑和说,首先国家要控制的领域是不可能放开的,而控制的方式无非就三种。第一种是国有投资,但现在来看,国有投资是极少的。第二种形式就是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要在占比51%以上。第三种是相对控股。所以每一个企业到底股权比例应该是多少,第一考虑点是国家要不要我们控制,要控制到什么程度,还要是看企业发展需要,这分为机制的需要和资金需要。根据企业自身需求来确定股权比例,绝对不能搞一刀切,必须一企一策。
混合所有制改革,哪些行业可以对民营资本开放也是业内所关心的话题。在他看来,首先是竞争领域。主要还是要看企业,虽然现在很多国有领域是国家控制,不过,在未来,很多国有控股企业比例还要大大降低。
事实也证明,混合所有制被提出后,在一些竞争性领域不乏民营企业占主导地位的案例,可是在电力、铁路、石油等垄断领域,民资基本以被收编或黯然退出收场,“看不见的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的弹簧门”依然存在。
黄淑和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也提到深化国企改革有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在客观方面,不是国企自身能做到的,需要政府在配套改革方面应该多做一些文章,为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环境。
“现在全社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都比较关注,深化国有企业这篇文章必须做好,如果做不好,会影响到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那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该分为两个层面,主观层面,要加快改革步伐,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更有利的措施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另一方面是客观因素,不是国企自身能做到的,这就需要政府在配套改革方面应该多做一些文章,为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环境,比如说,很多国企面临沉重的包袱,历史包袱太重,难以与民企同等竞争。”黄淑和认为。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也提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最重要是在于国有资本控制的究竟有多大。国有资本的力量不在于现在资本的多少、控制的多少,而是在于能够控制的究竟有多大。比如100%国有的企业,当时是1000亿元就控制了1000亿元;比如90%是控股的企业,就控制1100亿元;再如控股40%就能够做的话,1000亿元的资本可以控制的是2500亿元;更低的1/3就能控股,这样控制3300亿元。这个概念一定要搞清楚。厉以宁称,“真正资本权力的发生还不完全在资本的存量和控制力的大小,而在经营管理。假定1000亿元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假定中国国企能够效率大大提高,在新制度下劳动生产率远不是现在这个水平。
“混合所有制实际上是一个改革问题,已进行的国企改革的确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以来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关键问题不在持股主体的多少,而是资本是否能够发挥现代企业的作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要靠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混合所有制建立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完善。”厉以宁表示。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分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亚非关于民营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中要“权利平等”的观点引起了与会委员的共鸣。
袁亚非说,目前民企和国企在行业准入、关键资源获取、贷款融资、财产安全保障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权利不平等的情况。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民营企业话语权的不平等是“权利平等”问题的一个突出表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明确指出,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目前在很多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共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资本往往没有话语权,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例如,中国石化2月19日发布公告,拟对油品销售业务板块进行重组,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但其方案仍规定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像这样的混合所有制方案,民营资本多是作为点缀,有其形而无其实,难以参与管理和表达意见。
袁亚非建议,在大多数行业,国家应该允许民营资本控股;在某些不适合民营资本控股的行业,在保证国有资本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前提下,也应该放开对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的限制。同时,要真正落实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同股同权”,让市场机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发挥核心作用。此外,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应防止出现一些原有国企的管理层,利用改革机会“自己改自己”、“新瓶装老酒”、谋私暴富的现象。
对于混合所有制,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工商联主席雷元江希望,建立国有企业对外吸纳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的机制。同时,民营企业可以采取参股国有企业、吸纳国有资本或者组建新企业时考虑多种成分的股份制架构等措施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此外,国资管理部门也要积极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雷元江建议,第一,要对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调研、协商;第二,对某一领域、某些行业改革中的成效进行调研;第三,推动两种所有制公平规则的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志强认为,在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对于国有企业来讲,要以改革的思维,优化资源配置,确定在哪些领域放弃国有资本的控股权,这样民营企业将备受鼓舞。他说,当下一些行业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如钢铁、造船等行业亏损巨大,产业前景堪忧,国有企业也可以施以援手实现混合所有制。
厉以宁还表示,混合所有制建立有四个好处:第一是把国企的资本雄厚优势和民企的机制灵活优势集中到一起;第二是有利于走出去,不会被其他国家所限制,也不会因力量小成不了气候;第三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法人治理结构最有效的;第四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合作的场所,国有企业改革之后就有条件成为双赢的获得者,民营企业在跟国有企业合作的过程中也能达到公平竞争、合作的好处。
厉以宁认为,无论是国企、民企都要走混合所有制的道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应该三分天下。他鼓励民营经济来控股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中包括国家参股,也包括外资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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